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法規名稱:
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 (民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修正)
15
十五、企業於接受本計畫服務期間,應配合本署或分署之訪視或電話訪查
      。訪視時認有必要,參訓人員並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