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之施行日。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修正條文係配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一百十一年 五月一日施行,爰新增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