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請備查之期限) 事業機構辦理進修訓練,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將辦理情形,報主管機 關備查。
事業機構辦理進修訓練,次數頻繁,時間長短不一,爰規定應將其辦理情形報送主管 機關,俾資暸解,並藉以通盤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