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申請單位請領費用,應檢附以下之經費支出憑證:
(一)請款之統一發票或領據,屬發票開立單位者,需檢附發票。
(二)訓練計畫實施及經費支出明細表,如附表四。
(三)經費支出憑證封面,如附表五。
(四)經費類送審憑證明細表,如附表六。支出憑證應依序編號,並依
鐘點費、交通費、教材文具費(覈實支用)及外訓報名費等支出
項目分別開立,且檢附單據影本以為核驗。
(五)受補助之單位應以黏貼憑證用紙,如附表七。浮貼原始支出憑證
(每張黏貼憑證用紙最多浮貼五張原始支出憑證影本,所有單據
應為收執聯並需加蓋經手人正本章及與正本無誤章),正本應妥
善保留存放於單位至少十年,本局必要時得派員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