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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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民國 113 年 08 月 01 日修正)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修正之第 227-1  條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 179 條
雇主使用壓縮氣體為輸送腐蝕性液體之動力,從事輸送作業時,應使用空
氣為壓縮氣體。但作業終了時,能將氣體立即排出者,或已採取標示該氣
體之存在等措施,勞工進入壓力輸送設備內部,不致發生缺氧、窒息等危
險時,得使用二氧化碳或氮。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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