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TOSHMS 驗證單位發生本部重大災害通報及檢查處理要點第二點所 稱之重大災害,TOSHMS 驗證機構應適時查驗其事故調查紀錄及其 後續處理情形,並將查驗結果送交驗證事務專業機構陳報職安署, 確保事業單位之管理系統能夠有效且持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