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會計事務處理程序包括: 一、一般會計事務之範圍及執行。 二、會計憑證之處理程序,並應列明憑證製作、審核人員之工作內容及其 責任。 三、會計簿籍之處理程序,並應列明簿籍之記載、複核人員之工作內容及 其責任。 四、會計報告之處理程序。 五、預決算編製之處理程序。 六、會計檔案之處理保管程序。
普通會計事務處理程序內容,包括「一般會計事務之範圍及執行」、「會計憑證處理 程序」、「會計簿籍之處理程序」、「會計報告處理程序」、「預決算編製之處理程 序」、「會計檔案之處理保管程序」等六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