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民國 113 年 05 月 02 日修正)
18
十八、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地方政府受理職務再設計服務申請後,發現個
      案工作障礙之原因,非申請之職務再設計服務可協助時,得經申請
      者同意後,逕將申請文件影送適用服務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地方
      政府辦理後續申請事宜。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