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依本辦法、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及就業保險促 進就業實施辦法申領之求職交通補助金應合併計算,每人每年度以四次為 限。
為避免重複領取求職交通補助金,限制合併領取本辦法、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及就 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所定求職交通補助金之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