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於鍋爐點火前,應使鍋爐操作人員確認節氣閘門確實開放,非經燃燒 室及煙道內充分換氣後,不得點火。
一、條次變更及文字修正,本條規定點火應注意事項。 二、點火前,應檢點節氣閘門開放,燃燒室及煙道內充分換氣,陪除殘存可燃性氣體 後,方得點火,以避免燃燒室爆炸事故。
一、文字修正。 二、鍋爐點火時,應事先打開節氣閘,排淨燃燒室及煙道內可燃性氣體,若怠忽前揭 作業,一旦可燃性氣體滯留於燃燒室或煙道內,即有點火引爆之虞。對於燃油鍋 爐、燃氣鍋爐及燃粉煤鍋爐等,應落實點火前之排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