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108 年 0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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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應職類多樣性,術科測試原則採實作方式辦理,不宜採實作方式者,得採筆試
非測驗題方式,惟因應產業科技不斷創新,相關機具設備朝向自動化、資訊化及
系統化邁進,為使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辦理方式同步產業發展趨勢,於考量場地機
具設備建置便利性,並兼顧檢定信(效)度等前提下,明定術科測試必要時,可
採電腦測試、模擬機具、擬真系統或其他配合科技發展、職類特性之測試方式,
爰配合修正第三項規定。
二、原第三項後段規定移列至第四項規定,並增列「前項」文字;第四項移列第五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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