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對推動前條世代合作項目著有績效之雇主,得公開表揚,頒 發獎座(牌)及獎金。 前項獎勵活動以每二年辦理一次為原則,獎勵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 公告之。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獎勵推動世代合作活動之頻率,相關獎勵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 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