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勞工主管機關 (以下簡稱勞工主管機關) 與中央商港主管機關 (以下 簡稱商港主管機關) 會銜指定之船舶清艙檢驗機構 (以下簡稱檢驗機構) 辦理左列船舶清艙後之檢驗 (以下簡稱檢驗) : 一、油輪之解體或貨艙、燃油艙須動火修理者。 二、天然氣、化學液體或冷凍船舶之貨艙、燃油艙須動火修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