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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輔助失業者參加提升數位能力研習計畫 (民國 96 年 02 月 05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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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單位及任務分工: 
(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以下簡稱本局)任務: 
      1.本計畫之擬訂、修正、解釋及督導事項。 
      2.其他相關事宜。 
(二)主辦單位:本局泰山職業訓練中心 任務: 
      1.整體研習計畫之執行及品質管控事宜。 
      2.擬定執行計畫與相關作業規定。 
      3.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規劃建置及維運事項。 
      4.各就服中心及職訓中心執行本計畫之協調事項。 
      5.本計畫研習課程之規劃與訂定。 
      6.本計畫之宣導事項。 
      7.本計畫執行績效之統計分析事項。 
      8.定期邀集各就服中心及職訓中心辦理管控會議。 
      9.其他相關事宜。   
(三)執行計畫單位: 
      1.各就服中心任務: 
     (1)實施基礎數位能力測試(前測)。 
     (2)推介研習對象參加研習,並核發學習券。 
     (3)針對臨櫃之發券民眾瞭解其報到情形。 
     (4)結訓學員之後續就業服務。 
     (5)配合推動本計畫之宣導事項。 
     (6)其他相關事宜。 
      2.各職訓中心:本局所屬北區、桃園、中區、台南、南區等五所職
        業訓練中心(以下簡稱各職訓中心)任務: 
     (1)評選轄區內合格辦理研習單位;另為因應轄區內數位學習中心
          不足或偏遠地區需求,亦得採行實體專班方式辦理。 
     (2)轄區內研習單位之品質管控、查訪及檢視本局職業訓練業務資
          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 TIMS )登錄等事宜。 
     (3)受理研習對象申訴事宜。 
     (4)負責與對口就服中心溝通聯繫執行事宜,並應適時提報正式會
          議討論。 
     (5)研習費用預算編列、管控及核銷事宜。 
     (6)每月之研習人數及經費執行數,於次月 5  日前送泰山職訓中
          心彙辦。 
     (7)其他相關事宜。 
(四)研習單位:經評選合格接受委託辦理本項研習之數位學習中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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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採隨到隨訓原則,負責有關學習券持券人之電腦線上學習、教學
        輔導及檢測(後測)工作。 
      2.配合學習券線上學習網及 TIMS 進行相關資料登錄。 
      3.其他相關事宜。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