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目的: (一) 兼顧重建區重建人力需求,協助民眾職業技能重建,以扶助就業, 維持其生計,達成「訓用合一」之目標。 (二) 協助解決重建區失業人口,因不便離鄉出外謀職及參加政府單位辦 理之一般職業訓練,以習得專長技能,便利其迅速再就業。 (三) 恢復重建區原有產業之活力,輔導重建區民眾更新生產知能,促進 固有產業復育發展,早日重建 (整) 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