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協助方式:
(一) 由本局提供免費諮詢服務及經費補助,協助各行 (職) 業專業團體
、財 (社) 團法人及事業機構 (以下簡稱申請單位) 結合具產業或
區域發展關聯性之事業機構 (以下簡稱聯訓單位) ,於國內辦理共
同需要之員工座談、研習、觀摩、訓練課程等內部訓練活動 (以下
簡稱聯訓計畫,計畫內每場次活動實際參與人員至少應達十五人)
。
(二) 辦理績效良好者,於本局相關網站公開表彰績優聯訓計畫申請廠商
,並以公開儀式表揚。
(三) 指派員工參加非屬申請單位或聯訓單位所辦理之相關訓練,或於國
外辦理之訓練活動,不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