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2
二、目的及效益:
 (一) 為因應輔導諮商發展趨勢,健全公立職訓學員專業輔導,以提昇其
      輔導層次,落實輔導工作績效,補充目前輔導人力嚴重不足情況。
 (二) 辦理專業輔導,協助受訓學員解決生活、心理等適性障礙;運用專
      業知能,輔導受訓學員作好職業準備及生涯規劃,實施結訓學員就
      業諮詢、推介及追蹤輔導,以協助解決就業問題,使其獲得職業滿
      足。
 (三) 引進專業輔導諮商人才,以提昇輔導層次,進而吸引青年踴躍參加
      職業訓練,促進就業安定。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