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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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2
貳、系統相關作業人員及工作內容:
一、系統管理人員:由資訊室指定專人,負責下列工作:
 (一) 審查各組 (室) 所提之資訊需求申請表件,並依審查結果向資料來
      源單位提出申請。
 (二) 連線作業或資料交換之相關軟硬體設備之建置、管理與維護。
 (三) 各組室資料需求管理人員基本資料及權限維護。
 (四) 保管資訊需求申請表件及權限申請表備查。
二、資料需求管理人員:由各組室指定專人,負責下列工作:
 (一) 彙整審查業務相關單位所提之資訊需求,並填具資訊需求申請表件
      向資訊室提出申請,且負責與資料來源單位進行資料內容聯繫確認
      。
 (二) 負責彙整媒體交換方式得來的資料,並透過系統提供的匯入程式轉
      入系統中,供後續業務處理使用。
 (三) 負責該組室或本局所屬單位及其他業務相關單位資料應用管理人員
      之基本資料與權限維護。
 (四) 定期查核該組室或本局所屬單位及其他業務相關單位資料應用管理
      人員、一般查調人員業務異動情形與現行權限設定是否相符。
 (五) 保管權限申請表備查。
三、資料應用管理人員:由各組 (室) 或本局所屬單位及其他業務相關單
    位各指定專人,負責下列工作:
 (一) 維護該單位之一般查調人員基本資料與資料使用權限。
 (二) 查詢紀錄報表列印。
 (三) 保管權限申請表備查。
四、一般查調人員:由各組 (室) 或本局所屬單位及其他業務相關單位指
    定專人,負責查詢資料鍵入及查詢結果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