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要點補助對象如下: (一)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之中小企業。 (二)依法辦妥工廠、公司或商業登記。但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免辦理工廠 登記者,不在此限。 (三)未接受政府機關相同事項補助。 前項第一款所稱中小企業,指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所定資格 條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