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計畫補助範圍如下: (一)倡導職業訓練相關之知識、技能、觀念之研討(習)會、講習會、 國際會議。 (二)其他有助職業知能、技能等研討(習)會、講習會、國際會議。 本計畫非屬職業訓練計畫,以職業訓練計畫提案者,本署將不予審核 ,且不另退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