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部為計畫性辦理國外標準之指定作業,以每年一月及七月為受理申 請期間,事業單位應於申請期間向本部提出申請,本部受理後依本要 點規定之作業程序辦理。但緊急情況,經敘明理由報請本部認可者, 得不受申請期間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