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計畫主辦單位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其任務如 下: (一)本計畫之擬訂、修正及解釋事項。 (二)本計畫協調、督導及經費調控事宜。 (三)辦理訓練單位人才發展品質管理評核及公告評核結果。 (四)督導、彙整執行績效統計及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