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移動式起重機操作職類單一級各分項申請檢定資格如下: (一)年滿十八歲。但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前具有職業(勞工)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定之「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 重機操作人員」各該機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期滿證明或結業證書者 ,應年滿十六歲。 (二)具有職業(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定「吊升荷重在三公噸 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各該機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期滿證 明或結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