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第 8、9 點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
日生效。
2
二、本要點之執行機關為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簡稱職安署)。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