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大陸地區勞動專業人士:指在大陸地區登記有案之工會團體現任幹 部、會員、會務人員;服務於大陸地區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動保 障協會成員、領有證照之勞動法令專業工作人士。 (二)勞動專業活動:指有關工會專業技藝、會務示範、觀摩、參加會議 、演講、參觀或訪問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