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第 2 條
本辦法適用之人力仲介業,指下列機構:
一、依就業服務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經許可設立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二、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經許可設立從事身心
    障礙者就業服務之機構。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2 年 05 月 01 日
明定適用本辦法之人力仲介業之範圍。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