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計畫主辦機關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其任務如 下: (一)本計畫之擬定、修正及解釋事宜。 (二)本計畫之資訊管理系統規劃、建置及管理。 (三)辦理工作協調聯繫會議。 (四)協調、督導計畫執行及相關檢討事宜。 (五)經費預算管理及相關事項。 (六)執行績效之統計分析事項。 (七)其他依本計畫應辦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