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織法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制定)
第 2 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職業安全衛生政策規劃與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廢止及解釋。
二、勞動檢查政策規劃與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廢止及解釋。
三、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政策規劃與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廢止及解釋
    。
四、職業安全衛生制度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五、職業安全衛生與勞動條件檢查之推動、執行及監督。
六、勞工健康促進、職業病調查與鑑定、職業傷病防治之推動及管理。
七、職業災害預防、職業災害勞工補助與重建之推動、監督及管理。
八、其他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勞動檢查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事項。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
明定職業安全衛生署之權限職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