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依法辦妥工廠、公司或商業登記,並符合下列各款 規定之事業單位: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業統計分類之下列行業別及其小類或細類行業之 一: 1.金屬製品製造業。 2.機械設備製造業。 3.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 5.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6.其他運輸工具製造業。 7.塑膠製品製造業。 8.食品及飼品製造業。 9.基本金屬製造業。 10.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 (二)未接受政府機關相同事項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