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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補助對象:
    原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所定適用對象,且參加本
    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勞工相關職業訓
    練者。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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