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法規名稱:
2
二、本計畫主辦機關及其任務如下:
(一)本部:
      1.本計畫之訂定、修正及公告。
      2.本計畫之政策指導事宜。
      3.其他與本計畫相關事項。
(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勞發署):
      1.本計畫之統籌規劃及推動。
      2.本計畫之督導、解釋、協調及經費預算調控。
      3.本計畫之資訊系統規劃、建置及管理。
      4.本計畫之執行績效統計分析及檢討。
      5.其他依本計畫應辦理事項。
(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以下簡稱分署):
      1.本計畫受理申請、審查、核定並通知雇主審查結果。
      2.辦理本計畫不預告抽查、申訴受理、資料彙整及執行管控。
      3.辦理本計畫推動說明會、地區性之行銷規劃、結案核銷說明會等
        。
      4.召開本計畫執行業務相關事項會議。
      5.辦理本計畫補助經費核撥或核銷事項。
      6.本計畫之執行績效分析,並提供意見回饋或製作結案報告。
      7.其他依本計畫應辦理事項。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