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要點適用對象為依法成立之工會團體,並取得具參與 ILO 之重要 國際性工會(以下簡稱國際性工會)會員身分者。 前項所稱國際性工會,指曾通過 ILO 理事會決議,受邀參與國際勞 工大會之非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