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第 20 條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航空器發動機、機體或通信電子相關簽證工作,應持有
有效檢定證明及具備航空器維修或相關技術領域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