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金融機構應配合本會建置之「輔助勞工住宅貸款撥補息管理系統」 ,按月將貸款戶每月繳款明細、逾期催收、強制執行等相關資料鍵 檔,並將異動檔每日彙送本會,俾利精確核算本會、直轄市政府補 貼息經費並予以核撥,有效稽查逾放、法拍等管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