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法規名稱:
就業安心專案計畫作業手冊 (民國 102 年 01 月 02 日修正)
21
二十一、協辦機關應辦理僱用人員相關權責工作如下:
    (一)督導用人單位確實輔導僱用人員簽署書面勞動契約。
    (二)辦理公告、推介及離職遞補等作業。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