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對一日從事二次以上高壓室內作業之勞工,於第二次以後之作業給與 之減壓時間,有關第二十條第二款及前條之高壓下時間,應依附表三加算 修正時間。
一、原第二十一條第五款內容移至本條。 二、「應加算修正時間」係依附表三來作圖後而求得修正時間,故增列「依附表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