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98 年 0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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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條新增。
二、於試運轉、合模等時,須些微移動滑塊,採用寸動方式進行,爰規範應備有寸動
機構。
三、寸動操作時,滑塊只在持續按住按鈕時作動,一放開就立即停止,不致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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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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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避免寸動機構使用不當致危害勞工,參考國際標準 ISO 16092 系列所訂持動
控制裝置(hold-to-run) 之滑塊慢速規定,即寸動機構之安全防護性能,爰增
列第二項規定寸動機構應具備之構造。
二、衝壓機械,使用具有不致使身體介入危險界限之安全裝置者,不受寸動機構之安
全防護性能限制,增列第三項規定。
三、第一項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