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訓練計畫經核定公告後,不得任意變更訓練計畫內容。但訓練班 次有下列事項得依作業手冊規定,報經分署同意後變更: (一)停辦。 (二)開結訓日期。 (三)訓練師資或助教。 (四)訓練地點。 (五)上課時間。 (六)課程表。 訓練計畫內容明顯誤植者,訓練單位應於開訓前,依前項規定報 分署同意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