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法規名稱:
勞工就業通計畫 (民國 114 年 09 月 30 日訂定)
25
二十五、前點所定職務再設計服務補助項目,包括下列各款改善項目或方
        法所需費用:
    (一)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為提高個案工作效能,增進其生產力,
          所進行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
    (二)提供就業輔具:為排除個案工作障礙,增加、維持或改善個案
          就業能力之輔助器具。
    (三)改善工作條件:為改善個案工作狀況,提供必要之工作協助。
    (四)調整工作方法:透過評量分析及訓練,按個案特性,分派適當
          工作。
    (五)改善職場工作環境:為穩定個案就業,所進行與工作場所環境
          有關之改善。
        前項情形,屬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定雇主義務或責任者,不予補助
        。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