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26
二十六、補助案執行期間,本署或分署得派員實施不定期之行政指導,並
        得依補助案之性質,邀請專家學者實施專業督導;其指(督)導
        結果,得作為本署繼續、暫緩或停止核發補助款之依據。 
        本署進行前項指導時,得進行訪視、查核,或要求提供相關文件
        資料,詳實說明,申請單位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