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型端板、平型蓋板、平型底板等未以牽條支撐之平板及將夾套熔接於胴 體時之夾套封閉部,其最小厚度準用第十四條規定。 前項夾套封閉部,應有不致使其發生過剩應力集中之形狀。
一、規範未以牽條支撐之平板等及夾套封閉部(jacket closure)之最小厚度。 二、第二項就夾套封閉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