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96 年 0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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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第二項改列於第一項後段,另增列第二項。
二、對於鋼構懸臂突出物、斜籬、垂直固定梯、局限空間、屋頂或施工架組拆、工作
台組拆、管線維修作業等垂直或水平移動作業,僅使用傳統安全帶並無法防止墜
落災害,需要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等來保護勞工安全,爰增列第二
項。
- 民國 108 年 0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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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國家標準 CNS 14253「背負式安全帶」已於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廢止,並由
CNS 14253-1 「個人擒墜系統- 第 1 部:全身背負式安全帶」等系列國家標準取代
,爰配合修正第二項全身背負式安全帶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 14253-1 或具有同等以
上之強度,以保護作業勞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