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民國 110 年 01 月 06 日修正)
第 29 條
雇主對於營造用各類物料之儲存、堆積及排列,應井然有序;且不得儲存
於距庫門或升降機二公尺範圍以內或足以妨礙交通之地點。倉庫內應設必
要之警告標示、護圍及防火設備。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