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執行單位: 國防部所屬其主管之編階在少將以上之單位 (以下簡稱荐訓單位)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以下簡稱職訓局) 所屬泰山職業訓練 中心、中區職業訓練中心、北區職業訓練中心、南區職業訓練中心、 桃園職業訓練中心、台南職業訓練中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訓練中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年職業訓練中心、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漁業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 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等十一所公立職業訓練中心 (以 下簡稱職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