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諮詢委員會組織規程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第 3 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七人,由本會主任委員聘請專家學者或有關
機關團體代表兼任之。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