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第 3 條
職工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人數視職工人數及實際需要定為三人至十五
人,但雇用職工百人以上之事業,其委員人數不得少於九人。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