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之作業環境監測,分類如下: 一、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指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八條第二款 至第七款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二、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指第七條第三款、第八條第一款及其他經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一、第一款標點符號修正。 二、條文內容配合條次變更。
配合條次變更,修正適用條次規定及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