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前點之勞工或自營作業者,符合下列情事,經確認未感染嚴重急性呼 吸道症候群者,得發給薪資補償: (一) 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強制居家隔離、 集中隔離或隔離治療。 (二) 強制隔離期間未違反隔離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