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國民義務勞動法 (民國 68 年 11 月 19 日廢止)
第 3 條
義務勞動之事項如左:
一、築路事項。
二、水利事項。
三、自衛事項。
四、地方造產事項。
五、其他地方公共福利事項。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