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就業協助方案 (民國 96 年 01 月 01 日廢止)
3
參、就業與職業訓練需求分析
    目前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約有 30 萬人,其中外籍配偶約有 11
    萬人,在我國境內並持有效居留證者約為 8  萬 4,430  人;至於大
    陸地區配偶約有 19 萬人,在臺約有 13 萬人。
    依內政部 93 年 6  月「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報告」顯示,
    外籍配偶具有工作資格者約為 8  萬 2,219  人,有工作者為 2  萬
    8,496 人;大陸地區配偶具有工作資格者約為 3  萬 2,272  人,有
    工作者為 2  萬 3,294  人,合計無工作者約為 6  萬 2,701  人。
    但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有子女者佔 59 %,其中其子女年齡在 6  歲
    以下 (含) 佔 84.6 %。實務上,上開無工作者 6  萬 2,701  人中
    ,除因家庭或個人因素,有立即投入職場之需求外,大多有延後至子
    女稍大才考慮就業,因此預估每年需積極尋找工作者約有 1  萬 2,0
    00  餘人 (約為 20 %) ,扣除透過親友介紹工作或自行尋職外,尚
    有因就業能力或資訊不足,需政府協助就業者。
    復依內政部上開調查報告顯示,外籍配偶平均年齡為 27 歲,教育程
    度為國中 (初職) 及小學 (自修) 者佔 50.8 %。大陸地區配偶平均
    年齡為 33 歲,教育程度為國中 (初職) 及高中 (高職) 者佔 68.1
    %。外籍配偶希望接受訓練課程依序為語文訓練、識字教育,其次為
    就業訓練;按居住時間分,滿 6  年以上者,除最希望接受語文訓練
    、識字教育與就業訓練外,其次為生活技能訓練課程。大陸地區配偶
    希望接受訓練課程依序為就業訓練、語文訓練、識字訓練;按居住時
    間分,滿 8  年以上者,除最希望接受就業訓練、語文訓練、識字教
    育外,其次為生活技能訓練課程。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